本报通化12月20日讯 12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核准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石悦军判处死刑的判决。在宣判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吉林省柳河县,对曾在6天内连续作案7起,杀死12人,伤5人的“杀人屠夫”石悦军执行枪决。
家住柳河县柳南乡通沟村的36岁村民石悦军,因通化县二密镇屠宰点负责人李某及畜牧站检疫人员王某对其实行行业收费和管理不满而怀恨在心,遂于2006年9月23日21:00许携带4把尖刀驾驶自家农用货车前往二密镇,次日零时,将李某杀死,并以交纳检疫费为名,骗开王某家门,持刀将王某及妻子和王某父母4人杀死。随后石犯驾车先后来到通沟村,三源蒲镇将与自己曾经有过积怨的王某和于某分别杀死后逃窜。9月27日和29日,石悦军在逃跑过程中为寻找食物再次行凶杀人,先后将通沟村孙某夫妇2人、吕家堡子村村民赵某夫妇和孙子3人无辜杀害。 《新文化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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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犯
董文语被批捕
震惊全国的浙、赣、闽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董文语12月20日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董文语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的一个小山村,曾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入狱。从今年3月至5月,董文语流窜于浙江、江西和福建等省,专门在夜间攀爬窗户进入居民住宅进行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犯罪活动。
现查明,董文语共杀死6人、伤2人,并强奸其中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