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要大力推进水价改革,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12月26日说。他要求,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
周生贤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前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时说这番话的。
“2008年年底前,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周生贤指出,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他还要求各地要落实国家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转企,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
周生贤表示,目前,全国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周生贤还介绍,环保总局正在组建5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和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区域、流域环境纠纷,增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 马上就访
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保证城市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淄博市曾两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淄博市五区、高新区、桓台县污水处理费已经统一提高到1.00元/立方米,沂源、高青两县污水处理费也提高到0.80元/立方米,自备水井(包括居民生活用自备水井)污水处理费淄博市统一调整为1.00元/立方米。之前一次调整是在2003年3月1日。据介绍,淄博市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都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作。 (本报记者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