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起开始缴明年养路费
2006-12-15 13:18:00 作者: 来源: |
本报淄博12月14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 王晓红)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淄博市各区县养路费征稽部门将于12月22日后开征明年养路费,养路费缴费费率不变。淄博各区县养路费征稽办公室公布了服务电话,市民可咨询养路费缴纳等相关业务。 近期,很多车主致电本报咨询2007年公路养路费何时缴纳。张店的车主王先生表示,他的面包车经常接送旅游团,在外地也经常遇到路政执法人员检查养路费缴费凭证。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就到2007年了,淄博何时能缴纳养路费?淄川的张先生说,去年下半年,牵引半挂车每月减征30%的养路费,不知道今年是否还实行这个政策? 张店区公路分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路费缴费凭证由省公路部门下发,目前,凭证还没有到达淄博。12月15日,技术部门将对缴费程序进行调试。预计12月22日以后,淄博车主可以缴纳2007年度养路费,车主可自愿缴纳全年或多月养路费,农行缴费网点将比养路费征收部门开征时间延后3天左右的时间。 同时,牵引半挂车继续实行减征30%养路费的政策。出租车养路费缴纳将有一定的优惠,自2007年起养路费征稽部门将严格执行对客运出租车汽车实行全年一次性包缴优惠2个月的政策,将不再实行半年一次性包缴政策。 公路部门提醒车主,在2007年1月1日前缴纳2007年养路费,否则,过期按日处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淄博市公路部门将加大上路查车力度,此外,公路部门已与交警部门联系,并掌握了一直未在公路部门办理缴费手续的车辆,对长期未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将通过上路稽查、法律手段打击偷逃养路费的行为。 为方便车主了解相关养路费征收政策及咨询缴费等业务,公路部门公布了淄博市各区县养路费征稽办公室咨询电话。张店(0533)2175754、博山(0533)4293294、淄川(0533)5285277、周村(0533)6816811、临淄(0533)7191374、桓台(0533)8213974、高青(0533)6963639、沂源(0533)324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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